内容简介:很多劳动者误以为 “合同到期自然终止,没有补偿”,实则不然。从法律层面看,合同到期不续签的补偿与否,关键取决于 “谁主动拒绝续签”,《劳动合同法》对此有着明确的区分规制,并非所有情况都 “无补偿”。 补偿适用的核心情形:区分 “单位原因” 与 “个人原因”。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合同到期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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