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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持有劳动合同但未签名,公司需支付二倍工资吗?
内容简介:林平之于2016年8月1日进入江苏比特公司处工作,担任风冷项目工程师一职。入职当月,公司为林平之参加了社会保险。 2016年8月12日,公司处人事朱小华兼出纳向林平之发送邮件,要求林平之至公司财务室签订劳动合同。 林平之从朱华处取得了公司已填好内容并已盖章的劳动合同,但林平之未在上述劳动合同的“乙方签名”处签字,之后也未将劳动合同还给公司,并在一直持有该未签字的合同的情况下于公司处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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