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固定期限合同,固定期限合同到期后,双方可以选择是否续签。如果用人单位选择不续签的,用人单位是否应当进行经济补偿呢? 网友咨询: 我是在某从2000年到08年底在上海一家公司上班的00年到07年是在上海总部工作 07下半年公司调我到浙江工作合同只签过2次,08年也签过一次是08年1月1号到12月31号的。但是公司没有书面通知不续签!请问公司是否应当给予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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