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员工在工作中受到意外伤害,能够获得工伤赔偿的前提,是要经过人社部门的认定,认定此次事故伤害属于《工伤保险条例》中应当认定工伤或视同工伤的情形。 网友咨询: 裴某系新华联旅游分公司员工。2019年12月22日,裴某下班后驾驶无牌照摩托车行驶至芜湖市鸠江区安澜路与赤铸山东路交叉口附近时与路牙发生碰撞倒地,后经抢救无效死亡。裴某构成工伤吗? 福建昕悦律师事务所于经伦律师解答: 交警大队出具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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