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省部属各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的意见》(国发〔2010〕36号)精神,根据省人力社保厅、省财政厅《关于继续实施劳动者就业能力培训计划的通知》(浙人社发〔2011〕169号)要求,决定在省部属企业开展紧缺职业(工种)高技能人才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开展紧缺职业(工种)高技能人才培训的省部属企业条件 (一)经省人力社保厅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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