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福建省公务员局: 根据2011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数据统计分析,经与住房城乡建设部有关部门协调,现将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合格标准 科目名称 试卷满分 合格标准 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 均为100分 均为60分 物业经营管理 物业管理综合能力 物业管理实务 二、请各地按照上述合格标准对考试人员成绩进行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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