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近日,广西印发通知,从2018年2月1日起,调整全区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增幅为20%。 此次最低工资标准由此前的四类调整为三类,即由原来的每月1400元、1210元、1085元、1000元调整为1680元、1450元、1300元;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原来的13.5元、11.5元、10.5元、9.5元调整为16元、14元、12.5元。一类适用地区为南宁市、柳州市、桂林市、梧州市、北海市...
用户评论
propat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