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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1补偿
  • 关于“N+1”补偿的适用

    “N” 泛指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N+1” 则指经济补偿金加代通知金。 “N+1” 具体对应的是无过失性辞退,即《劳动合同法》 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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