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4年中国技能大赛——内蒙古包头市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
各旗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财政局、交通运输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工会、共青团委员会、妇女联合会、各职业院校、企业,各有关单位: 按照自治区人社厅、教育厅、经信委、财政厅、交通厅、国资委、总工会、团委、妇联《关于举办2014年中国技能大赛—内蒙古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14〕173号)要求,落实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推动我市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晋升发展
2026-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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