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全省2017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青人社厅函〔2017〕220号)
各市、自治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各有关部门(单位),国家级、省级继续教育基地: 按照国家和我省关于继续教育工作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为充分发挥继续教育工作在我省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中的引领带动作用,现就做好2017年度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通知如下: 一、全面贯彻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启动实施专业技术人员任职培训工作 2017年,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总体要求是
晋升发展
2026-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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