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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
  • 员工确诊为阳性,公司可以开除被确诊的员工吗?

    在疫情情况下,可能因为交通封路无法外出或者因为出于安全考虑不想复工等等原因导致的辞退合法吗?公司因为疫情期间经济状况不景气能辞退员工吗?员工确诊为阳性,公司可以开除被确诊的员工吗? 网友咨询: 员工确诊为阳性,公司可以开除被确诊的员工吗? 广东方普律师事务所陈永亮律师解答: 员工确诊为阳性,公司不可以开除被确诊的员工。 公司开除员工,应按以下标准进行补偿: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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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员工在上班期间因违规操作不慎受伤,可以认定为工伤吗?

    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那么员工在上班期间因违规操作不慎受伤,可以认定为工伤吗? 网友咨询: 员工在上班期间因违规操作不慎受伤,可以认定为工伤吗? 北京盈科(镇江)律师事务所律师解答: 一般职工因为自身违规操作导致受工伤之后,用人单位以职工自身过错为由,往往都不予申请工伤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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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进行劳动仲裁时,会不会牵扯到公司的股东吗?

    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那么进行劳动仲裁时,会不会牵扯到公司的股东吗? 网友咨询: 进行劳动仲裁时,会不会牵扯到公司的股东吗? 广东格祥律师事务所王纳律师解答: 劳动争议发生后,经协商或调解无法解决的,当事人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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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劳动者隐瞒劣迹应聘,用人单位能解聘并不给补偿吗?

    解聘是指聘任双方解除聘约的行为。具体就是解除聘任的职务,不再聘用。那么,劳动者隐瞒劣迹应聘,用人单位能解聘并不给补偿吗? 网友咨询: 李某因聚众斗殴被公安机关拘留十五日。2019年3月,他前往一家公司应聘时,公司提供的《任职申请表》中有“受过何种奖励或处分”一栏,并声明“应聘者提供虚假个人信息和身份证明、履历、学历、职业资格、健康证明、医疗证明等材料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不给予任何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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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事业单位新招聘职工辞职,单位及当地政府能否要求赔付违约金?

    事业单位与其建立人事关系的工作人员因履行、解除、终止聘用合同(人事关系)产生人事争议,在某些具体问题的实体处理上由于同时涉及人事方面的规定和《劳动合同法》等相关规定,那么事业单位新招聘职工辞职,单位及当地政府能否要求赔付违约金? 网友咨询: 我是事业单位新招聘职工,招聘时签订了劳动合同及附属条例。合同明确表示试用期内可以提出辞职且不需赔付违约金,但因签订的附属条例中要求赔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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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员工谎报学历,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否有效?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那么员工谎报学历,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否有效? 网友咨询: 员工谎报学历,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否有效? 浙江良驹律师事务所孙超奇律师解答: 遇到这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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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试用期未满就被辞退,是否可以获得经济补偿?

    试用期是指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是否合格进行考核,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是否符合自己要求也进行考核的期限,这是一种双方双向选择的表现。那么试用期未满就被辞退,是否可以获得经济补偿? 网友咨询: 刚进公司时公司口头上说试用期为三个月(未签订合同),现在快满两个月了,部门主管通知我不符合岗位不能胜任岗位,把我辞退,请问有没有补偿的? 北京浩天信和(长沙)律师事务所叶翔锋律师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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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跟工作单位打招呼擅自离职,会不会扣发工资?

    现在很多人在工作单位受了气或者是觉得没有什么前途了便会选择离职,但是有一部分人离职的时候不跟工作单位打招呼而擅自进行了离职。那么不跟工作单位打招呼擅自离职,会不会扣发工资? 网友咨询: 我是在一家酒店工作的员工,每天上班的时间都是在晚上,刚刚开始身体比较好的时候还是可以熬得住的,后来慢慢就熬不住了,生物钟都开始乱的很厉害,就想辞职结果老板说不让我辞职,我就想擅自离职,他说会扣我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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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对于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如何确认?

    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而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的法律关系。劳动者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工作,成为用人单位的成员,从用人单位领取劳动报酬和受劳动保护。那么,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如何确认,有何法律规定? 网友咨询: 对于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如何确认? 辽宁金钟律师事务所李建军律师解答: 劳动关系用人单位的确认方式是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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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装修工人作业中发生意外,谁来承担赔偿责任?

    赔偿是债权诉讼最主要的特征,也是普通法所给予的最主要的救济形式。一般情况下,赔偿能够对原告的损失进行弥补,但对于商标侵权案件,原告最关心的往往是如何首先让被告停止侵权,其次才是赔偿。那么,装修工人作业中发生意外,由谁承担赔偿责任? 网友咨询: 装修工人作业中发生意外,谁来承担赔偿责任? 山东海之源(即墨)律师事务所邵林超律师解答: 装修工人摔伤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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