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2011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鲁人社字[2011]135号)
(山东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专供国家职业资格工作网,转载请注明出处)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单位: 现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2011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11]79号,见附件1)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今年鉴定工作的实际情况,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我省在开展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的同时,继续对育婴师、室内装饰设计员、电子商务师、速录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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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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