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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签了一年 试用期3个月可以吗

来源: 职场权益 / 时间:2025-12-23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的明确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因此,若劳动合同签订期限为一年,约定三个月试用期不仅超出法定上限,且超出部分自始无效,用人单位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一、法律对试用期期限的刚性约束

我国法律对试用期期限的设定遵循“期限越长、试用期越长”的梯度原则: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超过一个月;

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超过两个月;

三年以上固定期限或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试用期不超过六个月。

此外,以完成特定任务为期限的合同或期限不满三个月的劳动合同,不得约定试用期。这些规定旨在防止用人单位滥用试用期,侵害劳动者权益。

二、一年合同约定三个月试用期的法律后果

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一年期劳动合同,却约定三个月试用期,其行为已构成违法。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三条,劳动行政部门将责令用人单位改正;若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履行,用人单位需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超出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即一个月)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例如,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8000元,则用人单位需额外支付8000元赔偿。

三、劳动者维权路径

若遭遇违法约定试用期的情况,劳动者可采取以下措施:

协商解决:与用人单位沟通,要求按正式员工标准补足超出试用期期间的工资差额及赔偿金;

投诉举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反映情况,由行政部门介入调查并责令整改;

劳动仲裁:若协商无果,可申请劳动仲裁,提交劳动合同、工资记录等证据,主张违法约定试用期的赔偿。

劳动合同的试用期条款关乎劳动者切身利益,用人单位应严格遵守法律规定,避免因违法约定试用期而承担法律责任。劳动者亦需增强法律意识,在签订合同时仔细审查试用期条款,必要时寻求法律帮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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