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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 学校厨师下班回宿舍途中摔倒死亡,能否被认定为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二)项规定,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应认定为工伤。这里的工作场所是指职工从事职业活动的场所,在有多个工作场所的情况下,还包括职工来往于多个工作场所之间的必经区域。从事与工作有关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即指伤害的形成是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即与从事的职业活动紧密相关。 网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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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CEO在公司租赁的公寓内猝死,能否被认定为工伤?

    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劳动者在工作或视同工作过程中因操作不当或其它原因造成了对人身的侵害,为了鉴定该侵害的主体而对过程进行的定性的行为。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一般由劳动行政部门来确认。 网友咨询: 吴某系某单位CEO,单位在办公场所附近为其租赁一套公寓供其居住。吴某平日在其办公室办公,但因岗位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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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用工单位可以随意辞退有工伤的员工吗?

    在日常的工作中,受伤的情况并不少见,工伤待遇赔偿涉及的金额数目一般又比较大,哪怕是工伤鉴定的十级伤残,赔偿的金额通常也能够达到八九万,因此,员工工伤期间的劳动纠纷非常的多。我们都知道,很多人在受到工伤后,会担心公司辞退掉自己,因此感到十分的焦虑。 网友咨询: 9月6日,小强在工作期间受伤,在医院拍片显示尾椎骨骨折,受伤期间一直在家养伤,9月17日通过微信聊天,单位老板说要辞退小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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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职工发生工伤后在停工留薪期内不治死亡是否属于工亡?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会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网友咨询: 2020年10月18日,李慧在下班途中被车辆碰撞,致第5胸椎以下截瘫。2021年3月25日,李慧被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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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兼职人员能否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范围是工伤认定的前提,一般由法律直接规定。各国及地区的工伤保险法律以及国际劳工公约对工伤范围的规定主要采取以下几种立法模式:概括式立法模式、列举式立法模式、混合式立法模式。我国《工伤保险条例》对工伤范围采取列举式立法模式,通过肯定性列举和否定性列举相结合的方式,明确了我国《工伤保险条例》拟规范的工伤范围。 网友咨询: 胡某某于2021年3月开始在某公司兼职,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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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班途中摔伤,为什么不能认定为工伤?

    我们知道,员工在上班的时候因为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叫做工伤,但其实工伤认定有严格的规定,经相关部门调查核实才会作出是否属于工伤的决定,那么员工在上班途中摔伤了能不能认定为工伤呢? 网友咨询: 陈先生在雨天骑车上班途中,不慎摔倒导致腰部受伤,在向工伤认定中心提交申请后,却不予认定为工伤。陈先生感到不解,为什么同事在上班途中出了车祸就被认定为工伤,而他自己也是在上班途中摔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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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长期驻外员工发生交通事故,能认定为工伤吗?

    职工因工作原因驻外,有固定的住所、有明确的作息时间,工伤认定时按照在驻在地当地正常工作的情形处理。 网友咨询: 王某系某机械公司前往A地招聘的焊工,自2016年初入职开始,在某机械公司学习产品焊接。2016年6月初,单位安排王某返回A地工程机械公司(关联企业)工作。6月27日晚饭后,王某从公司宿舍外出上网后,骑摩托车返回时,在公司门外发生交通事故当场死亡。王某能否被认定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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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职工出差时请客户吃饭遇车祸,是否属于工伤?

    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劳动者在工作或视同工作过程中因操作不当或其它原因造成了对人身的侵害,为了鉴定该侵害的主体而对过程进行的定性的行为。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一般由劳动行政部门来确认。 网友咨询: 2017年5月,邹某进入沈阳某外资企业,签订了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2018年1月,在公司的安排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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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陪客户喝酒后窒息身亡,能认定工伤吗?

    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劳动者在工作或视同工作过程中因操作不当或其它原因造成了对人身的侵害,为了鉴定该侵害的主体而对过程进行的定性的行为。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一般由劳动行政部门来确认。 网友咨询: 文某是酒店职工,从事总经理助理岗位工作,主要工作职责是负责酒店日常事务管理。 4月3日下午18时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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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班途中骑自行车撞上施工牌摔伤,是否属于工伤?

    对于上下班途中的行进线路是否合理的认定,主要考虑三个要素,一是目的要素,即以上下班为目的。二是时间要素,即上下班时间是否合理。三是空间要素,即往返于工作地和居住地的路线是否合理。 网友咨询: 王二生前系长城中学一级教师。9月24日上午8时20分许,王二按照校领导安排,骑自行车去单位加班,途径天水市籍河北路时,碰上放置在道路南侧道沿下非机动车道内的施工提示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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