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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 上班途中回家拿手机发生车祸,算工伤吗?

    劳动者在工作或视同工作过程中因操作不当或其它原因造成了对人身的侵害,为了鉴定该侵害的主体而对过程进行的定性的行为。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一般由劳动行政部门来确认。 网友咨询: 王丽是某鞋厂的缝纫工。一天早上7时许,王丽骑电动车去上班,途中发现忘带手机,便折回家拿手机。回家时,王丽与一辆小轿车发生交通事故,导致多根肋骨骨折。经交警部门认定,王丽对该事故无责任。那么,回家拿手机发生车祸能否算工伤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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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下班途中绕道接侄子回家路上出车祸死亡是工伤吗?

    国家建立工伤保险制度,其目的在于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工伤保险条例》立法初衷在于最大可能地保障在工作中或工作相关活动中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劳动者能及时获得医疗救治、经济补偿和职业康复的权利,以达到尽量减少损失、减轻损害后果的目的。 网友咨询: 宋公明是山西某煤业有限公司职工。4月4日下午17时下班后,宋公明和同事马小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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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司组织登山活动,老总突发疾病身亡,算不算工伤?

    劳动者在工作或视同工作过程中因操作不当或其它原因造成了对人身的侵害,为了鉴定该侵害的主体而对过程进行的定性的行为。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一般由劳动行政部门来确认。 网友咨询: 龙七系江苏斯通公司法定代表人。10月20日,经龙七组织,公司部分员工及家属至竹海公园参加登山活动,并由公司支付相关费用。在登山过程中龙七突发疾病经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日下午15时5分左右死亡。龙七能否认定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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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因天太热争风扇打架受伤,能认工伤吗?

    工伤范围是工伤认定的前提,一般由法律直接规定。我国《工伤保险条例》对工伤范围采取列举式立法模式,通过肯定性列举和否定性列举相结合的方式,明确了我国《工伤保险条例》拟规范的工伤范围。 网友咨询: 阿辉系某科技公司员工,从事平磨机操作工作。阿辉在上班时因天气炎热调整风扇吹风方向而与同事发生冲突,阿辉被推倒后受伤。阿辉随后分别在县二院及市中医院治疗,经诊断为头部外伤:左眉弓软组织挫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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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出差期间在KTV应酬醉酒猝死,能否认定为工伤?

    工伤范围是工伤认定的前提,一般由法律直接规定。我国《工伤保险条例》对工伤范围采取列举式立法模式,通过肯定性列举和否定性列举相结合的方式,明确了我国《工伤保险条例》拟规范的工伤范围。 网友咨询: 10月30日,马思克与同事到北京出差,与小米商城进行线上合作沟通。次日凌晨1:30左右,马思克和客户在娱乐会所唱卡拉OK期间突然呕吐并昏迷,被送至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日4时28分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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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骑车下班撞狗负伤,能否认定为工伤?

    工伤赔偿是职工因遭遇工伤事故或者患上职业病而获得的赔偿,包括治疗工伤的医疗费、康复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劳动能力鉴定费等费用。 网友咨询: 施锦霞是一家商贸公司的保洁员,双方之间是非全日制劳动用工关系。从2010年4月起,她就在该公司工作。公司与她口头约定,每天的工作时间为上午7:30至9:30,每月工资1000元。公司没有与她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为她缴纳工伤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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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单位宿舍中午休息上厕所摔伤,能否认定为工伤?

    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劳动者在工作或视同工作过程中因操作不当或其它原因造成了对人身的侵害,为了鉴定该侵害的主体而对过程进行的定性的行为。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一般由劳动行政部门来确认。 网友咨询: 唐文是唐门建筑公司员工,上午工作时间是8:00-12:00,下午工作时间是15:00-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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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辞去职务后回家路上被撞,能否被认定为工伤?

    辞去职务≠辞职!对解除劳动合同与辞去职务进行严格区分。一般来说,劳动者只是辞去职务(特别是一些高级管理人员)而没有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应当尽快与其协商适当的职位,安排其工作,不能认定为双方劳动关系已经解除。在必要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对劳动关系进行处理,最好经过协商一致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将劳动者的辞去职务行为转化为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避免发生争议。 网友咨询: 8月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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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下班走路回家,踩到不明物体摔成骨折,算工伤吗?

    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 网友咨询: 龙五是公交集团的司机,6月8日19时左右,龙五下班签退后走路回家途中,因踩到不明物体摔倒致左脚骨折。龙五认为其在下班后步行回家途中受伤,步行是为响应国家倡导的绿色出行,且属于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前后因满足合理的生活需要而受伤,应当认定为工伤。龙五能否认定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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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超过退休年龄的工伤职工,可否享受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从《工伤保险条例》的立法目的来看,用人单位向工伤职工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是对工伤职工丧失的劳动能力而影响就业的一种补偿。 网友咨询: 程某,女,1965年11月27日出生,2016年3月30日入职在东莞某饮料公司,2016年12月30日在工作场所内摔倒,导致左上肢受伤,医院诊断:左肱骨外踝粉碎性骨折,左肱骨滑车骨折。东莞市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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