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 官方网站!
您的位置: 首页 - 劳动工伤
劳动工伤
  • 劳动者不能神胜任工作,必须要辞退吗?劳动法是否有规定?

    “不能胜任工作”在企业管理中需要有一个关键依据——考核制度来认定,考核制度需要同时满足三个条件:一是用工双方明确岗位职责,二是管理方履行告知义务,让员工知晓公司的考核制度以及考核方式,三是公司对员工考核的核心是围绕其岗位职责进行的。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

    详情
  • 用人单位是否可以扣押劳动者的证件之类的?这样做是否合法?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其他证件包括学历证书、毕业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用人单位如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单位也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如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

    详情
  • 派遣的劳动者怎样才能实现自己的权利?是否可以求助工会?

    《 劳动合同法》第58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的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权利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17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详情
  • 用工单位不支付加班费,是否是违法的?法律对此又是如何规定?

    加班费是指劳动者按照用人单位生产和工作的需要在规定工作时间之外继续生产劳动或者工作所获得的劳动报酬。劳动者加班,延长了工作时间,增加了额外的劳动量,应当得到合理的报酬。对劳动者而言,加班费是一种补偿,因为其付出了过量的劳动;对于用人单位而言,支付加班费能够有效地抑制用人单位随意地延长工作时间,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和国家的有关规定

    详情
  • 兼职对本职单位的工作造成影响,单位是否可以进行处罚?单位可以采取哪些措施?

    除用人单位明确同意之外,就员工能否兼职的问题。目前只有《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作出了规定:“从事非全日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从中可以看出,兼职只能存在于“非全日制用工”中,且必须以不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为前提。用人单位虽然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

    详情
  • 劳动者被退回,劳动派遣单位是不是可以解除合同?劳动法是否有规定?

    被派遣劳动者因本规定第十二条规定被用工单位退回,劳务派遣单位重新派遣时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被派遣劳动者不同意的,劳务派遣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被派遣劳动者因本规定第十二条规定被用工单位退回,劳务派遣单位重新派遣时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被派遣劳动者不同意的,劳务派遣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但被派遣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除外。 法妞网友咨询: 劳务派遣员工被退回补偿怎么算? 聂媛

    详情
  • 被派遣的劳动者是否可以加入工会?加入工会是否有条件?

    工会,或称劳工总会、工人联合会。工会是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是在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斗争过程中产生和发展起来的。工人阶级同资产阶级的利益是对立的,工人们在反抗资本家压迫和剥削的斗争中,认识到必须团结起来,联合起来,才能适应同资产阶级斗争的需要,才能维护自身的利益,取得斗争的胜利,因而,根据工人阶级斗争的需要,便产生了工会。工会原意是指基于共同利益而自发组织的社会团体

    详情
  • 劳动派遣企业是否又一定的标准?劳动派遣企业是都有哪些要求?

    劳务派遣是三方合作关系,派遣员工与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都存在法律关系。用工单位应该与派遣员工就工作岗位、劳动纪律、奖金计算、安全生产、保守商密等事项签订岗位职责协议。劳务派遣是指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单位派遣人员到用工单位从事用工单位安排的工作内容的一种用工形式。对劳务派遣而言,用工单位需要的是派遣公司为自己提供约定数量的“派遣工”,至于派遣工完成多少工作量

    详情
  • 被派遣劳动者是否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被派遣劳动者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

    解除劳动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履行,结束双方的劳动权利和义务关系。对于企业劳动合同的解除,多数国家都有自己的立法规定,并有各自严格的限制条件和程序。按照《劳动法》第31条的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既是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也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详情
  • 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是否还能给劳动者发工资?这种情况劳动者该怎么办?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动合同是建立劳动关系的基本形式。以劳动合同作为建立劳动关系的基本形势是世界各国的普遍做法。这是由于劳动过程是非常复杂的也是千变万化的,不同行业

    详情
在线客服
微信联系
客服
扫码加微信(手机同号)
电话咨询
返回顶部